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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法律环境的改善和重构
引用本文:张平宇,邹大有.舆论监督:法律环境的改善和重构[J].广东商学院学报,2004(5):88-92.
作者姓名:张平宇  邹大有
作者单位:1. 广东商学院人文传播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2. 广东商学院法学院,广东广州,510320
摘    要:要使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环境得以改善,真正进入良性运行的状态,须从立法入手,体现对舆论监督的适度宽容、倾斜,并在相关权能和利益的冲突间保持平衡、协调,建立起由立法、司法、行政、新闻等全社会多方合力共建的舆论监督保障体系。

关 键 词:舆论监督  法律环境  中国  新闻诉讼  立法
文章编号:1008-2506(2004)05-0088-05
修稿时间:2004年9月1日

Public Opinion Supervision:Improvement and Reconstruction of Legal Context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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