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核算暂行办法
摘    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的核算行为,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情况,依据《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将预算资金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时,记: 借:暂付款—政府采购款 贷:国库存款 同时记: 借:其他财政存款 贷:暂存款—政府采购款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