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政策评价农地非农转用的政策简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1987年中国首次出让的土地在深圳交易成功,1988年《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以法津的形式取消了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禁令;1994-1996年在各地出现的房地产热以及城市发展使得农村土地尤其是耕地资源大量流失,中央于1997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又于1998年颁布实行的新《土地管理法》,强调了对农地非农转用管理。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深入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严格土地管理》的通知,又一次暂停审批农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