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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乘用车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
摘    要: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部分竹制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二、取消红松子仁、部分农药产品、部分有机胂产品、紫杉醇及其制品、松香、白银、零号锌、部分涂料产品、部分电池产品、碳素阳极的出口退税。

关 键 词:出口退税率  纺织品服装  国家税务总局  商品  财政部  农药产品  涂料产品  电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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