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我的观点——股份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
作者姓名:于光远
摘    要:
<正> 一对于股份制,我想说的一句话是,股份制应是我国社会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在决定这么讲的时候,我考虑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我们进行股份制和股票的试点,不等试点有了更多的结果就作这样的判断,是否合乎实践论的要求? 实践论的基本思想是认识来自实践。试验是取得正确认识的一种手段。在我国推行股份制和股票市场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需要经过一个时期的试验,这些都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我们说的作为来源的实践不局限于局部的短暂的实践。就对股份制与股票的认识而言,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都是认识的来源。从历史的经验中概括出来的理论,就可以用来指导当今我国的实践。现在

关 键 词:股份制 所有制 中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