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 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始终面临着两大课题:一是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即所有制社会结构的多元化问题;二是全民所有制内部权利结构调整即在产权关系上改善国家与企业的关系问题。在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革的理论探讨中,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多样化的观点已经被普遍接受,争论的焦点在于全民所有制或国家所有制的改革。国有制的改革,不仅是一个非常复杂、敏感的问题,而且是关系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国有制企业改革的最初思路是:通过国家放权让利,促使企业成为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实体。在放权于企业、工业经济责任制和“利改税”等一系列措施以后,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和部分独立的经济利益。但是,放权让利既没有使企业完全摆脱行政机关附属物的地位,也没有调动起企业追求长期利益的积极性,反而激化了国家与企业之间在利益分配上的矛盾。对企业实行责权利三结合,这应该说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构想,但问题是这个构想却没有建立在有制度保证的坚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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