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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契约视角下中国土地承包制度变迁及经济效应研究
引用本文:韩家彬,刘淑云.不完全契约视角下中国土地承包制度变迁及经济效应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18(9).
作者姓名:韩家彬  刘淑云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摘    要: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特的不完全契约理论不仅可以用于解释微观经济问题,还可以解释土地承包制度变迁等宏观经济问题。土地承包制度变迁涉及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三者的利益,大部分文献只是从其中一个利益相关者的角度研究农民负担过重、土地调整、征地冲突和农地确权等问题。文章运用"不完全契约—剩余控制权"分析框架,能够将地方政府、村集体和农民三者结合起来研究。研究发现,20世纪90年代承包制的不完全契约特性导致农民没有农业生产剩余的控制权,造成农民负担过重;村集体控制了农地调整所产生的剩余导致土地被频繁调整,造成农民承包土地产权安全性较低;承包制的不完全契约特性导致土地流出者和流入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都承担着风险,不能完全控制土地流转产生的剩余,从而限制了土地流转速度和流转规模;政府和村集体控制了征地所产生的剩余,造成农民利益在征地中被剥夺,引发了激烈的征地冲突。农地确权清晰界定了政府、村集体和农民的土地权利边界,提高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剩余控制权,限制了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对土地的剩余控制权,降低了农地的交易费用,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承包制的不完全契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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