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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卡里斯玛·村社经济:困境与反思——来自小岗村的经济社会调查
引用本文:林光祺,高玉强.土地制度·卡里斯玛·村社经济:困境与反思——来自小岗村的经济社会调查[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3(1):111-126.
作者姓名:林光祺  高玉强
作者单位: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完善农业补贴制度研究”(09CJY063);安徽省教育厅项目“‘自然经济’抑或‘指令—习俗经济’:对中国传统‘经济—社会史’理论范式的重新认识”(2010sk227);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外慈善组织发展史比较研究”(10CSH047)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建国以来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传统"经济所有制"理论的各个命题都是可疑的,中国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在产权方面异常模糊,它既不是公民通过对政府的"委托—授权"而形成的"公有",也不是公民之间通过自由契约而形成的"私有"。在产权模糊的背景下推动的招商引资与土地流转,造成先以"集体"的名义剥夺农户私权、再以"市场"的名义侵犯"集体"公产的后果。这种"越流转就越不公平"的权贵市场化道路,激起"冻结农户与村集体地权,国家所有,定期重分"的民粹主义呼声,使改革进入异常尴尬的境地。因此,用"地权归农"的思想反对权贵市场化、用"福利重农"的社会民主主义反对民粹化,就应该成为推动改革的"重叠共识"。农村现代化的过程中,"卡里斯玛型"的村社认同资源非常重要,它一方面对于外部的国家管制和"流官"侵害村社利益形成制御,有利于地方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对于抑制村社碎片化、整合组织资源、参与外部市场、壮大村级经济也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 键 词:小岗村  土地制度  卡里斯玛  村社经济  权贵市场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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