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非重大差错”会计处理之我见
作者姓名:封福林  淦家渭
作者单位:[1]江西南飞工学院 [2]江西洪都集团培训中心
摘    要:
企业在期末结算后,经有关部门或人员查证会计事项中有涉及损益方面的错误,如:多计费用或多转成本使上年利润减少或亏损增加;少数费用或少转成本,使上年利润增加或亏损减少,这些都应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调整。学术界有人认为,只有本期发现属于以前年度重大差错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进行核算。而本期发现属于以臆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事项,不必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帐户进行核算。只要将以前年度少计或多计费用在本期补计或减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户就行。

关 键 词:企业 非重大差错 会计处理 会计调整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