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劳动合同法》政府应做到“四个注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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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伊福泉.贯彻《劳动合同法》政府应做到“四个注重”[J].浙江工商,2008(2):3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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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伊福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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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去年6月29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尤其是去年底前后,各种不同的意见和声音可以说是众说纷纭,甚至较为激烈。贯彻执行好《劳动合同法》不仅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一项重要的工作,而且也是政府、企业、政府相关执法部门和企业员工以及社会有关方面所关心的一件大事。今年是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第一年,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劳动合同法》谈一点个人的想法和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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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员工 执法部门 会议通 相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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