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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关系
引用本文:孙可超.正确认识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关系[J].商业经济(哈尔滨),2007(4):118-119.
作者姓名:孙可超
作者单位:黑龙江孟繁旭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摘    要:“股权转让登记”分为“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两种。我国对于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关系问题的总体看法是:不论“名册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直接作用于《股权转让合同》的合同效力,只是确定《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实际履行和新股东是否能够对抗第三人的依据。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这必然导致在司法实践中产生一系列问题。应正确认识股权转让登记与《股权转让合同》的关系,将《股权转让合同》视为一种承诺合同。

关 键 词:有限责任股权转让  名册变更登记  工商变更登记
文章编号:1009-6043(2007)04-0118-02
收稿时间:200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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