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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法治思维和专业性调处机制的实施
引用本文:谌红蕾,傅学艳,贺志明.刍议法治思维和专业性调处机制的实施[J].新西部,2013(11):57-58.
作者姓名:谌红蕾  傅学艳  贺志明
作者单位: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基金项目:本文为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项目《和谐社会视野下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2013BZZ155)
摘    要:本文在概述法治思维的基础上,探讨了运用法治思维与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措施及推动专业性调处机制向基层延伸,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对策。即:推行四个对接,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正确判断和分析社会矛盾纠纷的现状和性质,研究科学的处理方式和方法;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抓好调解机构建设,确保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

关 键 词:法治思维  调处机制  化解矛盾  维护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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