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证券法》修改大事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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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议。根据该决议《,公司法》新增规定: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品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200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证券法执法检查组分赴上海、深圳、武汉、成都四地开展执法检查,成思危任检查组组长。此后,修改《证券法》的建议开始出现。2003年6月1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2003年的13项立法计划,其中包括《证券法》的修改。2003年7月18日全国人大财经委成立《证券法》修改起草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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