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吉林省手工业合作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摘    要:
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联社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经营体系,实现联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促进联社事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关 键 词: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手工业合作联社 资产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吉林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