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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安事件”谈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治理措施
引用本文:曹阳.从“长安事件”谈改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治理措施[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3(12):46-47.
作者姓名:曹阳
作者单位:北京工商大学会计学院
摘    要:“长安事件”是2003年6月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因在其2002年的年报中没有披露当年第四季度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回拨销售补偿费准备,而在网上引发的一场强烈的业绩质疑风暴。今年是我国的会计监管年,笔者通过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入的思考,试图找到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期望能对我国信息披露监管的实践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一、“长安事件”纵述(一)事件导火索2003年6月2日,一位名叫“飞雪漫天”的网民,分析了长安汽车2002年年报、中报和季报后,在和讯网刊出了一篇文章:《但愿长安汽车业绩是真实奇迹》。该文对长安汽车提出…

关 键 词:上市公司  中国  信息披露  证券市场  “长安事件”  民事赔偿制度  独立董事制  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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