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发布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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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于1999年1月14日经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条例》分“总则、征缴管理、监督检查、罚则、附则”五章。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钛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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