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拖拉机交强险经营情况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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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雷经升,刘枫.安徽拖拉机交强险经营情况调研[J].中国保险,2007(8):4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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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雷经升 刘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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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保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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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拖拉机作为主要的农业机械,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推行拖拉机交强险,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安全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2007年1月22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要求各保险公司于3月1日前执行。为全面掌握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拖拉机交强险业务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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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经营情况 拖拉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保监会 调研 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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