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政府价格认证职能边界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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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朝胜.试论政府价格认证职能边界的界定[J].港澳价格信息,2010(8):19-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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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朝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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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价格认证中心,广东广州51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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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价格认证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一项重要的价格公共服务职能。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价格鉴证类中介服务市场已逐渐走向成熟,政府的价格认证职能也在随之发生转变。政府价格认证职能边界界定于政府价格认证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职能定位和公共服务目标及任务。政府职能的边界是动态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政府的价格认证职能边界需要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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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价格认证 政府职能 边界界定 动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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