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税收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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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旭伟.“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税收影响[J].税务与经济,2000(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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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旭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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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200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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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代税收的两个重要原则——效率与公平原则中,我国强调的是前者,主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当前,我国税收制度、税收政策的选择就是这一指导思想的具体表现。1994年的税制改革选择增值税为主体税种,体现了效率优先;而税收调节收入功能的弱化则说明我们对税收公平原则的背离;我国宏观税负水平的下降和强调效率原则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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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效率原则 公平原则 主体税种 税收 影响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4-9339(2000)02-0009-03 |
On the Impact of "Efficiency Priority" and Considering the Equitabil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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