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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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建民.企业破产清算的税务处理问题[J].商业会计,199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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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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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省上高县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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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而导致破产、倒闭、解散等现象十分普遍。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必然涉及相关税务问题,笔者就此作一些探讨。一、企业销售货物等取得的收入,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价值和变卖收入的差额,借(或贷)记“清算损益”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库存商品”、“材料”、“产成品”等科目。按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小规模纳税人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破产、倒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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