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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
引用本文:吕子健.试论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J].商,2014(6):205-205,144.
作者姓名:吕子健
作者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公司法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应当保持与社会实践的有机统一。随着日益全球化的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创新的金融制度,在这种背景之下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利于与国际接轨的较为公平合理、科学明晰、开放自治的公司注册资本制度凸显地尤为重要。本文拟从我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现状及其存在的弊端为切入点,以此探讨我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关 键 词:公司法  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  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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