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一、2009年住房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一)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大规模推进。争取到廉租住房中央补助资金5.91亿元,省财政设立奖补资金5000万元,累计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廉相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9亿元,各市县都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已全部覆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年内新增保障2万户,累计保障8万户。238个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部开工,利用省调控资金10.7亿元,施工4.5万套、竣工4200套;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80亿元,建成5万套、370万平方米;改造棚户区270万平方米,解决棚户区居民近4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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