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产品质量法》对企业有新说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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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吕宏光.新《产品质量法》对企业有新说法[J].监督与选择,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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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宏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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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规定》,新的《产品质量法》共74条,在原法的基础上新增了25条,删除两条,修改20多条,原法三分之二的内容有所改动。修改后的《产品质量法》更加规范了企业产品质量约束机制,加大了对企业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同时也为企业营造了更为平等、轻松的竞争环境。为全面提高我国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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