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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治理逻辑与公有企业经营者的选聘
引用本文:刘湘国.共同治理逻辑与公有企业经营者的选聘[J].嘉兴学院学报,2002,14(1):28-31.
作者姓名:刘湘国
作者单位:嘉兴学院管理学院,浙江,嘉兴,314001
摘    要:我国公有企业经营者主要由政府主管部门任命,但是由于公有企业所有制主体的“虚置”,从而造成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不一致,这种方式不能保证只有具有企业家能力的人占据经营者位置,也不能体现公有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并使企业内部监督失效,该文提出共同治理逻辑和由企业职工参与经营者的选聘,是有效解决述问题的关键。

关 键 词:共同治理  企业经营者  选聘权  公有企业  所有权  选聘制度  制度创新  企业出资者  人力资本投资主体
文章编号:1671-3079(2002)01-0028-(04)
修稿时间:2001年2月22日

The Common-Governance Logic and the Employment of the Managers in Public Enterprise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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