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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中国、美国的扑热息痛征收反倾销税
摘    要:2005年11月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长宣布,自2005年10月25日起,印度尼西亚对所有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扑热息痛征收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企业可以在征税措施实施1年后提出复审。

关 键 词:印度尼西亚 扑热息痛 反倾销 中国 征收 美国 有效期 部长 财政 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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