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哪些外企可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
作者姓名:陈铮  吴晓岚
摘    要:我国政府于2007年3月19日正式公布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确立了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将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产业作为税收优惠的重点。新税法强调税收的公平性,结束了企业因“身份”不同而享受不同税收待遇的时代。

关 键 词:外企 过渡期 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 中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