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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村村通税收政策的通知
摘    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6]79号)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现对广播电视村村通的税收政策明确如下:[第一段]

关 键 词:村村通工作 广播电视 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编号:2417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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