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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适用”不可绝对化
引用本文:邵朱励.“税收协定优于国内税法适用”不可绝对化[J].税收征纳,2007(5):6-7.
作者姓名:邵朱励
摘    要:迄今为止,我国已与8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税收协定,这些税收协定在实施过程中,或多或少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为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外税法》)第2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按协定的规定办理。”第一段]

关 键 词:双边税收协定  税法适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绝对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外国政府  《外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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