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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太原市邮政局制定发展储蓄业务新规定最近,太原市邮政局作出“进一步发展储蓄业务的新规定”,规定内容是:一、对储蓄业务实行支局与储蓄工种双重考核办法。市局下达的余额计划列入各支局的经济承包责任制按季考核,季末净增余额每低于计划l%,扣经营责任制考核得分O.5分,储蓄生产人员统一考核,以市局下达指令性净增计划的B0%为基数,达到基数时发支局平均生产奖,每差l%扣奖金10%。二、继续实行净增余额奖励办法,以市局下达指令性计划80%为计奖起点,超额部分按2‰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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