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地产过户中“有缺陷”的税收优惠政策待完善 |
| |
引用本文: | 李先成,陈进军.夫妻房地产过户中“有缺陷”的税收优惠政策待完善[J].税收征纳,2014(6):47-48. |
| |
作者姓名: | 李先成 陈进军 |
| |
摘 要: | 据来自新浪网的消息:今年“两会”期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工作”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当被问及“不少家庭出售第二套房时先离婚,卖房后再结婚,不交20%的个人所得税”时,楼继伟认为,如果一个政策出来,造成一些“人间的悲喜剧”,这个政策肯定是有缺陷的。笔者分析现行房地产过户中的税收优惠政策,认为主要有以下三项存在“缺陷”,容易造成一些“人间悲喜剧”的发生和国家税款的流失,建议予以修改。
|
关 键 词: | 税收优惠政策 房地产 缺陷 过户 夫妻 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部部长 个人所得税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