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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摘    要:(2014年5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为明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电信企业总分机构缴纳增值税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所称的电信企业总机构2014年6月所属期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与2014年第三季度合并为一个申报期汇总申报。

关 键 词:增值税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电信企业  公告  应纳税额  总机构  申报  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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