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车叫卖、强迫交易行为疑难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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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江宜怀.围车叫卖、强迫交易行为疑难问题研究[J].铁道部郑州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7(4):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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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江宜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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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河南郑州4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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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为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研究项目“铁路常见治安犯罪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031903001)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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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单就围车叫卖、随车叫卖行为本身而言,它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行为人在实施围车叫卖、随车叫卖行为时,还可能伴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对于在旅客车站、列车上以暴力、威胁手段对旅客强买强卖商品、强迫旅客提供服务或者强迫旅客接受服务的犯罪行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称谓各不相同,立法内容也较为复杂。在我国,不同时期的相关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也各不相同。现行《刑法》第26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为我们正确判定在旅客列车、车站强买强卖行为的性质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实践中具体认定时应重点考察行为的手段和交易行为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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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围车叫卖 强迫交易 |
文章编号: | 1009-3192(2007)04-0005-10 |
收稿时间: | 2007-10-16 |
A Study on the Issue of Coercing a Transaction by Peddling around the Tra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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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Jiang Yihu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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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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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peddling around the train coercing a transa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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