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业主撤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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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劲,骆小凤.论业主撤销权[J].上海房地,2010(7):5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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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劲 骆小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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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法学与公共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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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物权法规定了一种新型的撤销权——业主撤销权。该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在2007年修订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也作了相同的规定。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对业主撤销权的性质、行使范围、行使方式、行使期限、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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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主委员会 撤销权 《物业管理条例》 2007年 合法权益 业主大会 人民法院 司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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