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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新界定收入、费用、利润要素
引用本文:许芳霞.应重新界定收入、费用、利润要素[J].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6(3):56-58.
作者姓名:许芳霞
作者单位: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财会审计系,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对收入、费用和利润三要素的概念、内容及相互关系的界定,一直处于含糊和矛盾状态。它不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界定不一致,而且中国自身制定的准则与制度对三要素的界定也不一致。它没有涵盖会计期间;收入和费用的概念过于狭窄;而利润作为一项会计要素也实无必要,且利润并非是收入与费用之差。因此,有必要予以重新界定。

关 键 词:准则  制度  收入  费用  利润
文章编号:1008-3928(2003)03-0056-03
修稿时间:200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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