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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保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中央财政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对地方给予适当支持。现将《农村税费改革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下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办法。

关 键 词: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  支付方式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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