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中的猫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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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杰,刘豫.债务重组中的猫腻[J].四川会计,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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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杰 刘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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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西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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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某上市公司(A)在1999年底因经营状况不佳,无力偿还B银行的一笔到期贷款,经谈判与B银行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由A公司以一台价值3061万元的固定资产抵偿所欠16659万元的长期借款,A公司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借款16659贷:固定资产3061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13598由此A公司在1999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确认了营业外收入13598万元,而偿还债务所放弃的固定资产价值只占债务总额的18%,其交易的公平性令人怀疑。其后在2000年初,在A公司与B银行之间又发生了一笔交易:A公司以16659万元从B银行将该固定资产购回,会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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