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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家现行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政策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姓名:孙秋分  段晓文  戴传瑞  徐小林  吉云刚  倪新锋  冯乔
作者单位:1. 中国石油杭州地质研究院;2. 中国石油勘探与生产分公司;3. 中国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4. 中国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摘    要:国家财政部最近一次对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政策的调整是2015年1月1日,至今已7年有余。与当时相比,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国内勘探开发情况和石油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均发生了巨大变化,石油特别收益金政策已具备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的空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油气勘探开发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考虑当前国际石油价格大幅回升,针对国家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政策提出以下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起征点到75美元/桶;二是按照不同资源禀赋差别化征收石油特别收益金,对致密油、页岩油等非常规资源,特高含水、特高采出程度、特低渗透率、超深等常规资源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三是石油特别收益金征收计价标准由“美元/桶”改为“元/吨”。

关 键 词:石油特别收益金  政策  能源安全  储量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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