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邮政储蓄由邮电部门自办
摘    要:邮电部和中国人民银行于1989年11月13日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办好邮政储蓄的通知》。通知规定,为有利于邮政储蓄长期稳定发展和加强邮电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内部核算,将邮政部门办理的邮政储蓄向人民银行缴存存款的业务关系,改变为转存款关系,即邮政储蓄由邮政部门自办。通知就邮政储蓄的资金使用、网点设置、业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