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电厂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思考(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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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青原,李琼.老电厂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思考(下)[J].中国电力企业管理,199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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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青原 李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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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政策法规体制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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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老电厂股份制改造的法律思考(下)华中电力集团公司政策法规体制处毛青原,李琼在多数情况下,老电厂改组为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职工不能参股,职工代表不能进入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致意见难以左右股东大会的决定。企业若吸收职工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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