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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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冯嗣全,欧阳令南.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J]. 金融教学与研究, 2003, 0(4): 13-1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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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冯嗣全 欧阳令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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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上海,2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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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最近公布了巴塞尔资本协议第三版征求意见稿(2003年4月30日),委员会拟于2003年底最终完成新协议的修改,并于2006年在成员国开始正式实施。对照新协议要求构建风险管理的基础框架无论我国是否执行该协议都对提高和完善我国银行风险管理体系有重要意义。本文在讨论新协议确定的风险监管基本框架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银行业目前需努力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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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 商业银行 风险管理 金融监管 中国 |
文章编号: | 1006-3544(2003)04-0013-02 |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 and the Risk Management of China'''' s Commercial Ban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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