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与正义之间:对见义勇为的三重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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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大鹏.在民法与正义之间:对见义勇为的三重分析[J].四川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1):4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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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大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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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见义勇为是自然人在履行法定职责或特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公共的或他人的利益,而与各种违法犯罪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正义之举。在民法属性上,见义勇为与无囚管理、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有紧密联系,不同主体之间可因见义勇为形成无因管理之喷、侵权之喷、违约之破。民法应本教诸正义的观念合理安排见义勇为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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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正义 民法 见义勇为 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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