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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省现行林价制度的探讨
引用本文:陈美高.关于福建省现行林价制度的探讨[J].林业经济问题,1990(2):52-53.
作者姓名:陈美高
作者单位:三明市林委
摘    要:<正> 林价是立木价值的货币表现,即立木商品的价格,一般包括培育森林的成本、级差地租和利润三部分。世界林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瑞典、芬兰、苏联、东欧等国,林价通常占木材销售价格的50—70%,并在木材价格比重中普遍呈上升的趋势。

关 键 词:福建  林业  商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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