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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申报确认减少税收流失
引用本文:陶锋.试行申报确认减少税收流失[J].上海财税,2003(2).
作者姓名:陶锋
作者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摘    要: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税收流失是当前税收征管中最重要的风险。据统计,目前我国税收总量中约99%是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入库,另外的1%是通过税务稽查追缴入库。要防止税收流失,首先应分析税收征收最重要的环节——纳税申报,从中发现并解决问题。纳税申报中的税收流失状况当前,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中发现,有的纳税人在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时,没有按税法规定如实申报纳税,发生漏报、少报和未报应纳税额的问题,使大量税收流失。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涉税违法问题:1.瞒报收入。有的纳税人取得应税收入后,未记载或部分未记载在企业的收入账户上申报纳税。尤其是未开具发票取得的收入,有的记载在应收应付账户上,有的不记入财务账,在账外设“小金库”,作“体外循环”。瞒报收入是涉税违法问题中最普遍的问题。2.虚列、多列成本费用,少计应纳税所得额,少缴企业所得税。有的纳税人利用虚假的凭证虚列成本、费用,有的纳税人将税法规定不准在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擅自扣除,从而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3.混淆货物的内外销,虚增了消费税的免税税额或增值税的免抵税额,少缴了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由于出口货物可享受税收免、抵、退的优惠政策,有的纳税人擅自将内销货物虚作外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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