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深南电期权合约所引发的思考——基于信息披露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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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耿彬,彭海娇.由深南电期权合约所引发的思考——基于信息披露视角[J].上海会计,2011(8):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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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耿彬 彭海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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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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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几年,国内很多的上市公司都在衍生金融工具上折戟而归,根据搜狐财经披露,仅国航、东航以及中国远洋、中信泰富四家企业套期合约损失合计多达350亿元人民币,占2008年全部央企盈利的5%左右。而在这些公司亏损的背后,往往是投资者利益的受损;究其根由,除了这些公司风险意识不强、投机目的的引导外,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本文以深南电期权合约为引子,着重对于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的信息披露漏洞进行分析,并提出衍生金融工具相应的信息披露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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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期权合约 衍生金融工具 信息披露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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