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设计应以人为本——从一例意外伤害保险不赔“猝死”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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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甜甜.保险产品设计应以人为本——从一例意外伤害保险不赔“猝死”谈起[J].上海保险,2013(5):48-49,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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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甜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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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保险》编辑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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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梗概:张某的丈夫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2012年4月13日19:30,张某丈夫在院中与儿子打乒乓球时突然昏厥,医院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医生诊断为猝死。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猝死就是疾病死亡,不是意外伤害,不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为由拒赔。张某表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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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设计 猝死 以人为本 保险公司 无效确认 保险保障 张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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