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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设计应以人为本——从一例意外伤害保险不赔“猝死”谈起
引用本文:殷甜甜.保险产品设计应以人为本——从一例意外伤害保险不赔“猝死”谈起[J].上海保险,2013(5):48-49,54.
作者姓名:殷甜甜
作者单位:《江苏保险》编辑部
摘    要:案情梗概:张某的丈夫投保了意外伤害保险。2012年4月13日19:30,张某丈夫在院中与儿子打乒乓球时突然昏厥,医院抢救无效确认死亡,医生诊断为猝死。张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猝死就是疾病死亡,不是意外伤害,不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为由拒赔。张某表示不能接受:

关 键 词: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产品设计  猝死  以人为本  保险公司  无效确认  保险保障  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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