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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行政立法的衔接
引用本文:刘凯.论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与行政立法的衔接[J].广东经济,2017(20).
作者姓名:刘凯
基金项目:2017年度烟台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出罪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
摘    要: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非法猎捕、 杀害珍贵、 濒危野生动物罪与行政立法衔接不善的不足.当前应当重点关注该罪与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之间的衔接问题,这关系到出罪机制的建立.对于当前立法存在的不足,可通过提高入罪门槛以完善与行政立法的衔接,实现建立出罪机制的目标.

关 键 词:法定刑  行政立法  立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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