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合作社思想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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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远向,刘巍.列宁合作社思想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16(4):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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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远向 刘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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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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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课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5RW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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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列宁在晚年期间提出了很多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合作社思想就是其中典型代表之一。列宁在其口述的《论合作社》中,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合作化思想,提出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通过农业合作社的形式建设社会主义。列宁的合作社思想对社会主义建设及其农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我国农业集体化和改革开放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是其实现形式。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30多年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种新的农村生产形式逐渐推广开来。借鉴列宁《论合作社》中的社会主义合作化思想,并与我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可以更好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朝着规模化现代化方向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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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列宁 合作社思想 农民专业合作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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