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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会能代替村民提名候选人吗
摘    要:四川省绵阳市城郊乡白土村一陈姓村民问:我村在今年春天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在组织推荐候选人后,没有将结果当场公布,而是时隔数日后才张榜公布,这样是否合法?公布的候选人与民意相差大,便有人将情况反映到乡政府,乡上则派几个住村干部组成工作组,进村召集党员会,重新投票推荐候选人,请问乡上这种做法合法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但是,选举委员会必须依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比如,候选人应依法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产生,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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