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农合行资本充足率达标途径选择
引用本文:陈新富,杨惠明.农合行资本充足率达标途径选择[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7(5):50-51.
作者姓名:陈新富  杨惠明
作者单位: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
摘    要:改制前资本充足率能够达标的,改制后按商业银行监管要求,就未必也能达标。所以,农合行就必须寻求正确的途径使资本充足率达标。农信社改制为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农合行”)后,银监会按商业银行标准对农合行实施监管,其中资本充足率指标根据《农村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要求,变化较大,特别是规定农合行资本充足率最迟到2007年底须达到8%的标准。那么农合行资本充足率如何达标,如何始终保持在8%以上,有哪些途径可选择呢?

关 键 词:资本充足率  监管要求  商业银行  改制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