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安然时代董事及高管人员的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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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饶艳 刘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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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暨南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632;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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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然事件”等一系列财务虚假案暴露了包括董事及高管人员监管制度在内的美国现行法律的诸多不足,从而促使对其进行变革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就是这场变革的产物。该法案就董事及高管人员监管提出了许多新的举措,这些举措对我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提供了宝贵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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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事及高管人员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新举措 启示 |
文章编号: | 1009-0061(2005)11-00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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